卫生院九不准工作参考总结(通用)保健中心九号工作总结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与药品和体检收入挂钩认真落实2021年考核计划,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计划。该部门没有发布创收指数,绩效工资等收入也没有与该部门内医药和卫生材料等业务收入挂钩。二、无计费佣金严格执行2021年卫生中心综合绩效目的考核的详细内容,提高医疗效劳质量和效率。取消了各部门对药品处方和医疗检查等医疗效劳收取佣金的做法。没有发觉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将病人介绍到其他单位进展检查、治疗或购置医疗产品来收取佣金。三、无违法指控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效劳价格、公共医疗效劳收费和常用药品价格。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觉独立于国家规定的收费工程和标准,擅自分解收费工程、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少收费、多收费、少收费、不报告。严禁重复充电。四、不准接受非法社会捐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背规定接受捐赠,不得有妨碍公平竞争的捐赠,不得将接受捐赠与购置商品(效劳)挂钩,各类社会捐赠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统一公开治理。没有部门或个人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旅游、会餐、加班赞助等不良行为。五、不准参与促销活动和非法发布医疗广告各部门、每位医务人员应留意维护本身形象,不得违背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不得参与医疗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的促销活动或协助其供给商和经销商开展促销活动。销售活动中,不得违背规定披露患者和其他效劳对象的个人材料和医疗信息。六、不准统一用于商业目的加强我院信息系统中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统计功能的治理,严格执行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统计商业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耗费量,也不得为医疗营销人员的统计提供方便。七、不准非法购置和使用药品严格恪守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给等制度。没有发觉任何部门和个人违背规定非法购置、销售或者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和其他医疗产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患者指定的药房或场所购置药品、耗材、保健品、婴儿奶粉和用品。八、不准接受回扣各部门和医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没有发觉医务人员利用本人的实践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药品消费、运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处获得各种名义和方式的回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参加娱乐活动。九、不准接收病人的“红包”各部门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恪守医德医风和自律。没有向患者及其亲属或朋友索要或收取现金、有价证券、付款凭证或贵重礼品。以上是对第九国家卫生中心工作总结的介绍。我相信你已经理解了,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