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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职责第一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党内外介绍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情况,介绍和说明党委做出的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二)介绍党的代表大会情况,介绍党委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特别是党委全委会和重要专题工作会议等情况;(三)及时就本地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四)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五)适时发布涉及党务的突发事件信息,包括时间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六)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设立(一)市委设立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本级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划策划和组织实施,直接对本级党委负责
市委有关部门同时设立新闻发言人;(二)各县(市、区)党委和通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建立新闻发言人,配备常设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党委(组)新闻发言人直接对本级党委负责,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能由同级党委外宣办履行;(三)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可配备兼职新闻助理
协助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布的方式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
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90分钟
第四条新闻发布的程序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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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内容的新闻发布,根据市委相关会议决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二)市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