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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转型期中道德法律化的问题演讲范文合,共同携手合作
但它们还必须寻找到给自身的定位,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
道德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高尚要求,而法律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起码要求
目前有很多人提出“以德入法”作为“以德治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换个通俗点说法就是道德法律
笔者从三个公开案例中发现了从民事行为和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法律化问题
从军人刘波的父债子还案中,看出不合法的债务不应该由其子女负无限连带责任,虽然舆论支持刘波的行为,但是法律角度上他不应去承担不应该承担的义务;从夫妻看黄碟被警方拘捕案中,对执法依据是道德还是法律产生了疑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与道德存在了冲突,但是道德观念不应该代替法律规定,成为执法的理由;从全部财产遗赠情人,而被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判为无效的案件中,对把道德与法律的问题混为一谈,把道德的喜好作为判断法律是非的一个标准,由此对审判的公正性产生了置疑
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今天,首先遵循法律而不是听命于道德,把握法律的要求而不是道德的内涵,
“以德入法”也许会换得一时的赞叹,却会动摇法治的根基,最终使法治消于无形,尤其是在我们准备依法治国的时候,就更不要随随便便在适法的时候谈道德,用道德的东西来左右法律的判断
在对法律有足够的尊重之前,千万别把道德扯进来
因为法律就是最基本的道德,好只有首先维护好法律才能最终维护好道德
如果连已经有条文的法律都不遵守,却去奢谈什么道德,这样的道德又有什么意义呢
又要置法律于何方呢
道德法律化不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的重点
参考文献:****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理学》孙国华主编《民法学》王利民主编《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