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是在党的领导下,由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我市已经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必须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在认真总结研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十年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特制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五五”规划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和提高公民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理念为主要目标,以机制建设、制度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基层为着力点,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现代化和谐广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党依法执政的基础工作,始终保持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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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群众需要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