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漏征漏管即相对纳税人而言的逃避纳税义务,相对税务机关而言的税收征管“盲区”,一直是令税务机关十分头痛的问题
究其根源,不外乎有两种原因
一种是主观上有意识偷逃税行为
经营者明知是违法行为,但受利益驱使,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税务机关管理和检查不可能完全到位,有意逃避税务机关管理而达到偷逃税目的
另一种是主观上无意识偷逃税行为
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未及时到位,有的经营者缺乏相关税收法律知识,有的没有主动纳税意识,认为只有税务机关上门才成为真正纳税人,无形中已构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
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斗争也更加激烈,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致使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中产生一些类型各异的漏征漏管户:一是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及时如实申报纳税
经营者认为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不办理税务登记不是违法经营,至于纳税事宜到了非办不可再办不迟,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二是采取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经营者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逃避税务机关管理
三是利用国、地税机关税收征管范围个别政策界定模糊,逃避纳税义务
这种经营者利用一些政策漏洞和管理交叉,当国税机关依法检查时就打出由地税部门征管的幌子,反之亦然
四是冒用税收优惠政策,搞假福利、假校办、假下岗再就业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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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因有的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低,执法水平不高,对业户的管理不严,不能严格按照《税收工作规程》去执行,对于该办理税务登记的不及时进行登记,该处罚的不进行处罚
使一些纳税户出现已交纳税款不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