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和要素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和要素(姓名:何文学号:mp1105026)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报告的进一步论述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范畴这是对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一个深化,同时,也必然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和任务有更深刻的认识。因此,我们应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和基本要素。一从人治走向法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和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提出的“政治文明”这个范畴,当然不是个新的范畴,因为,在此前,江泽民同志2001年1月10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已经明确地运用了这个范畴,并且做了界定,他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在以后的文献中则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所以,要科学地认识政治文明,就必须正确理解“法治”的本质。什么是“法治”。“法治”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作为现代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同时,它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各个时代的“法治”概念,人们赋予它的含义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法治”的理解和运用也不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ruleoflaw)概念和法治思想,是由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法治主张:国家和统治者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每个公民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个人、任何机构如果违法,都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法律面前国家与个人是一律平等的。资产阶级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把法治与民主结合起来,把这种法治思想主张用一种稳定的政治制度固定了下来。应当说,这是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第1页共6页这种情况说明,在西方思想体系中的法治是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不仅是一种思想主张,而且也同时是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中的体制状态,如果从统治方式上看,也可以说是一种国家状态。由此看来,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思想、理论,也是一种制度、体制,因此“法治”是思想与制度(包括体制)的统一。这就是说,我们既可以在思想观念的意义上运用“法治”的概念,也可以在制度体制的这个角度来运用“法治”的概念。这里顺便说一下,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法治”1这个概念,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在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中,一个尖锐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解决政党(特别是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中,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现象是普遍的。执政党的政治领导的国家化、行政化,实质是在实行人治。经过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后来又经过了各种各样的政治考验,使我们党下定了决心,必须实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那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内容是什么呢。这就是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从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质的这个概括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法治和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素。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目标从人治转变为法治,这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社会和国家在治理方式上的这个根本性的转变,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一个质的飞跃。所以,法治,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基本标志,因此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而这个要求的实质内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五大,根据对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总结,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概括,提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第2页共6页大历史任务。党的十六大在理论上则进一步深化了这个战略方针的思想内容。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表明,作为一种思想和制度或体制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