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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因员工拒绝加班而辞退案例分析公司能否因员工拒绝加班而辞退案例分析案例:近日我公司为了尽快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单方决定全体职工每天加班3小时,周六全天上班
我和其他几位同事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对,仍坚持加班20天,期间我多次向厂领导提出意见,均被驳回
后来,我和几个同事自行按照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下班
公司领导几次严厉批评我们几个人,我们还是没理会
再后来,公司领导以违反公司纪律为由,作出了对我们几人予以辞退的决定
请问:公司这样辞退我们对吗
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公司这样辞退你们是不对的
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协商后,企业可以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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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