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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顶班员工”工作时身亡职场维权:“顶班员工”工作时身亡一名男性“收费员”被驶出停车位的车子撞倒,随后又被疾驰而过的车子轧死
家属料理完后事,将管理停车位的保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收费员”与保安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因是穿戴收费员衣服、帽子,手拿正规停车发票的“收费员”,其实是在保安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代人收费的
2012年12月1日5点半,浦东花木地区梅花路近海桐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停在路边停车位的轿车起步时,不慎撞到了站在车子左侧的“收费员”陈某,结果陈某倒在地上,随后被路过的其它车辆碾压致死
经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陈某家属得到肇事方120多万赔偿款
陈某家属认为,陈某2011年12月1日进入上海市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担任停车收费管理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安公司未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
陈某工作期间每月基本工资1450元,另享有绩效奖金,每月收入约4000元,因此要求确认陈某与公司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
4万元,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请求未予支持,陈某家属于是向法院起诉
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辩称,从未招用陈某为公司员工,公司安排在梅花路的停车收费员是女性冒某,陈某以收费员身份在梅花路收费是其与冒某私下交易,公司对陈某没有任何管理,也没有发放过工资,双方并无劳动关系,不同意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经查,冒某从2009年起在梅花路从事停车收费工作,陈某一家在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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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开五金店,冒某因此与他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