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谈法官职业尊荣感与优秀法官事迹材料七篇所谓职业尊荣感,是指从业人员对所从事职业发自内心的尊敬,以及进入职业群体后对职业荣誉的自觉维护
法官职业化的实现,需要树立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这是法治条件下职业法官的精神支撑
法官是正义的最后守护神是俗世正义事业的最终裁判者,法官应该像宗教里面的神职人员那样,能够赢得公众的认同、信任以及敬畏,否则法官职业的尊荣感无从体现
近些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法官职业尊荣感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职业尊荣感受到了很大影响,笔者走访所在法院的20名法官中,选择“常常有职业尊荣感”的人数有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0%,有5人选择了“间或有”,占被调查法官的25%,剩余的13名法官选择了“几乎没有”,占到被调查法官的65%
职业尊荣感在基层法官心目中的地位大幅度下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法官职业尊荣感缺失的主要原因法官职业的尊荣感主要来自两方面:从主观方面来说,法官自己对自己职业的认同感,法官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法律的代言人,是正义的裁判者,自己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己要有自尊自重;从客观方面来说,来自社会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和尊重感,社会公众,包括当事人、律师始终要保持对法官应有的信任和尊重,假如没有应有的信任和尊重,那么,法官职业的尊荣感也无法体现
当前法官缺乏职业尊荣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一)职业保障低
历次司法改革都有“提高法官待遇,加强职业保障”之类的口号,结果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令广阔法官越来越寒心
法官是国际公认的高贵而风光的职业,法官不仅享有优厚的经济待遇保障,并且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倍受社会公众尊敬
反观国内法官队伍现状,由于岗位相对固定,员额限制严格,职级晋升缓慢,与同学历、从事其他职业的同龄人相比,法官的职级总体上远远落后
在基层法院,有不少法官到退休时连副科级都无法解决
如笔者所在法院有些法官工作二十多年,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