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社会主义荣辱观与道德建设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荣辱观的新概括、新发展
这种荣辱观涵盖了中国共产党人治党治国治军、执政办事修养等方面的道德要求,对全国各族人民、各界群众如何安身立命、为人处世也具有巨大的指导价值
“八荣八耻”荣辱观,是现代荣辱观,开启了中国道德建设的新范式
实施道德意识新启蒙人是类存在物,是区别于一般种群动物的道德存在,也就是一种文化存在
作为一种文化存在,人的道德意识不是生而有之的,而是一个健康、理性、道德化社会的综合教化的产物,在日益开放的道德化社会更是如此
建构与社会主义开放社会相适应的道德意识,是一个健康、理性、和谐的社会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宗旨
即通过道德意识启蒙、道德信念教化、道德理想提升,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健全科学发展的道德心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八荣八耻”是在现代开放社会快速发展条件下,对全体公民提出来的整体道德要求,是社会集体性道德契约的本真表现
每一条都内含鲜明的道德意识,饱蘸中国人的伦理精神
其中,“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为荣”,表达的是以祖国利益、人民利益为最高的社会主义利益观;“以崇尚科学、辛勤劳动为荣”,表达的是尊重科学、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新型道德意识,这是对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当代继承;“以团结互助、诚实守信为荣”,表达的是对中华民族的战斗力、凝聚力的理解,对千百年来生存发展脉根的膜拜;倡导“以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这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复兴伟大民族事业的思想道德基础
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全面实施健全个体道德意识的思想新启蒙
推动道德观念新解放道德观念的解放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在现代开放社会,道德观念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提出,推动了社会主义开放社会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