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乡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法律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和《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规〔2024〕18号)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是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三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分局和各部门以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第四条政府整体预算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责而管理使用的所有预算;项目预算是指其他运转类项目预算和特定目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类项目预算。第五条绩效目标管理的原则:(一)全面覆盖,强化约束。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推动绩效目标和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和同步公开。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及申请预算资金。(二)明确职责,权责对等。坚持“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强化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三)科学法律规范,标准健全。加强绩效标准体系建设,将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财政分局要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法律规范,建立健全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四)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约束激励机制,建立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批复的绩效目标作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目标信息公开,财政分局要将重要绩效目标随预算草案同步报送镇人大,主动公开绩效目标。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财政分局、各部门、项目资金申请单位按其职责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各部门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七条财政分局主要职责:(一)讨论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政分局内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绩效指标讨论和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二)组织指导各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负责审核与批复工作。推动和指导各部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三)其他应当承担的绩效目标管理职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构建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二)做好本部门及项目资金申请单位的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对本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三)其他应当承担的绩效目标管理职责。第九条项目资金申请单位主要职责:(一)根据各部门和项目库管理相关要求,编制、报送、调整所申请预算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二)其他应当承担的绩效目标管理职责。第三章绩效目标编制第十条绩效目标编报要求。根据“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应同步编制绩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标。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及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具体要求,组织编报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也不得安排预算资金。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项目,可先安排预算,事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补编并报送绩效目标。第十一条绩效目标编制内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应包括: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内容,预算申报资金,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第十二条绩效目标编制要点。编制绩效目标主要包括设定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明确绩效指标值。(一)绩效目标要能清楚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主要包括:1.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该项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二)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指标。1.决策类指标,主要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