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摘要】价格听证制度与公众生活密不可分,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
自1998年《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价格听证会便逐渐进入我国法制生活
但在价格听证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没有取得理想的听证效果,在听证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听证发言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也引起了公众对价格听证的质疑
本文将简述价格听证制度的来源及运行机制,并结合实际案例,围绕现行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通过国内外一些已有实例,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一些对价格听证制度完善方面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价格听证制度;听证参加人;互联网价格听证一、价格听证制度概述(一)概念听证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有关的行政决策以前,征求利害关系人建议和意见的一种重要行政程序制度
简单来说,听证就是听取意见
而价格听证,又称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就是指在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价格主管部门对社会各界进行组织,特别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对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制定进行讨论的活动[1]
其中的价格听证会是价格听证的一种主要的形式,听证会的参与者包括听证主持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代表、相关利益单位代表、消费者代表等
需要举办听证会的服务和商品,大多聚集在与人们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公用事业、自然垄断行业和公益性服务,比如居民用电、燃气、自来水、交通运输、通讯、教育、医疗等方面
(二)起源长期以来听证思想一直存在于西方国家,因此听证制度是由西方传来,但在现代程序法律意义上,听政作为的一种基本制度,有关行政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则要追溯到英国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这一观点已然成为学界通说[2]
后来,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美国逐渐深化,一些大陆法系的国家(如德国等)逐渐完善了法律程序,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越来越成熟,这对听证制度法理基础的构建提供了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