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演讲稿防范侵害,保护自己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同学们是否知道我国的法制宣传日(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为何要把每年的12月4日设为法制宣传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来讲下怎样防范侵害,保护自己(一)提高警惕,没有不明不白的利益可图,天上不会掉馅饼。举例说明:雪山的一个小姑娘,通过qq认识了社会青年,被这个社会青年金钱利益诱惑,哄骗的手段,多次伙同离家出走,被外面的花花世界所吸引,派出所、刑侦的民警参与劝解后,第一次被强行带回,可回来不久又和陌生人出走,并采取和家人采取中断通讯联系的方法,家人和公安无法掌握行踪,导致最终被不法之徒拐卖至安徽,嫁给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后悔莫急。归纳:总的来说,网络世界就像一个万花筒,青少年要提高警惕性;同样,社会犹如网络世界,即绚丽多彩,又存在着一些丑陋肮脏的东西,我们同样要提高警惕,正如谚语所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二)用智慧保护自己,遇事多想想,及时主动找老师,家长说明原因,老师和家长的思想是成熟的,知道社会的复杂性,能够辨别是非善恶,而同学们的处世经历浅淡肤浅。遭遇不法分子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博斗,力量悬殊大的,可以采取灵活的方法及脱身。两害相权取其轻,保住最大利益。我们是否就这样宽恕、姑息他们。那该怎么办。那肯定是不行的,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寻找机会,或者脱身后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通知家长亲属和你的老师。第1页共6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二、主要内容:(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9种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第2页共6页(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例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