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环境保护厅职责及各机构直属单位职责XX省环境保护厅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责任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XX省环境保护厅各内设机构职责:1、厅办公室(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2)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3)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厅人事处(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2)承办协助管理省辖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
3、规划财务处(1)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2)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3)管理省级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第1页共6页投资计划与省级排污费使用计划;(4)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基本建设与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5)监督管理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4、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5、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