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大全]锡滨委发[2002]56号2002年8月12日21:10中共XX市滨湖区委员会各镇(乡)党委,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蠡园经济开发区、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区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工委、党组、总支、支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切实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锡组发[20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行为,达到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沟通思想、形成合力的目的,为促进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实现我区富民强区、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谈话对象谈心谈话的主要对象是
现职区管党政领导干部
主要包括各镇(乡)党政两套班子成员,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各部门党政正副职,蠡园经济开发区、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正职,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两套班子成员,区机关各部门党政正副职(含挂牌机构),区各直属单位党政正副职
三、责任范围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谈话、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及区委组织部实施谈心谈话
原则上区管党政正职由区主要领导实施谈心谈话,区机关部门副职由分管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实施谈心谈话,镇(乡)、街道第1页共10页副职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实施谈心谈话
镇(乡)纪、组、宣委员,街道党工委委员,由区委条线领导实施谈心谈话
蠡园经济开发区、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山水城旅游区党政副职和部门正职由区委组织部实施谈心谈话
上述对口谈心谈话,也可结合工作的实际和需要,交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