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民族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尊敬的朋友: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服务咨询电话:0825-6698000
【摘要】民族地区蕴涵着丰富的物产和资源,但由于种种因素,并未发挥出优势
相反,由于环境保护工作薄弱,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
民族地区水资源匮乏、土地荒漠化严重、草原生态恶化和污染严重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相对贫困、人口的增长以及自然资源的产权不清等是造成西部生态环境不好的重要原因,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文章从立法、司法与守法等方面探讨了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力图通过完善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从法律方面保障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民族地区环境问题法律保障【作者简介】
×××姓名,×××单位,主要研究方向为×××
一、民族地区环境概况根据中央民委的统计资料,中国现有少数民族55个,主要分布在祖国中西部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西部拥有丰富的物产,煤炭,水利,石油、风力、太阳能、地热等资源大多居全国首位
虽然西部拥有各种优势,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这些优势并没有发挥出来
虽然生态系统丰富多样,但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
由于大部分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环境保护工作薄弱,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十分严重,生态恶化现象日益突出
充分发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环境法制建设,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是解决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的根本措施
民族地区大开发面临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不容忽视
民族地区在人口和经济高速增长的双重压力下,相当长的时间内在第1页共10页资源开发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治理速度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的问题十分严重,以致于良好的生态环境日趋退化
譬如,土地沙漠化速度加快、森林资源锐减、水土流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