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一、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组长:刘章爱(校长)副组长:李富强(副校长)、组员:孟秀会(一年级推普员)、路贤卿(二年级推普员)、刘庆(三年级推普员)、候晓彤(四年级推普员)、二、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推普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组室、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部门、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员职责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