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合伙人1、姓名,身份证:合伙人2、姓名,身份证:合伙人3、姓名,身份证:经三人友好协商,达成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共创辉煌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2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