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客户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依托建设银行双向交易系统,供客户以保证金方式双向买卖贵金属头寸的交易产品
客户可以按照建设银行双向交易系统提供的双边报价,以保证金建立贵金属多头头寸或者空头头寸,实现即可做多又可做空贵金属的需求,把握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投资机会
双向交易形成的贵金属头寸有别于客户的账户贵金属,仅可用于平仓交易,不能当作保证金,头寸只在账户上进行记录,不能转账、兑换、支取实物
第二条建设银行作为本业务做市商,综合考虑国际及国内市场贵金属价格走势、本行交易头寸情况及市场流动性、外币/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后,在价量平衡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对客报价
遇市场状况剧烈波动等严重影响建设银行报价能力时,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对报价进行管理
客户通过网点柜面、电子渠道或建设银行提供的其他信息渠道获取的贵金属价格均为交易参考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以网点交割单、电子渠道成交记录等中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第三条本业务交易时间为每周一早上7:00至周六凌晨4:00,系统日终备份期间及节假日除外
节假日休市安排参考国家法定节假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假日、国际市场休市安排而确定,以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第四条本业务设人民币账户黄金(AU9999)、白银、铂金,美元钞账户黄金、白银、铂金,美元汇账户黄金、白银、铂金九个交易品种
以人民币标价的,业务品种交易单位为“克”;以美元标价的,业务品种交易单位为“盎司”
客户保证金账户的货币类别需与交易品种的货币类别保持一致
不同种类的账户贵金属不可转换
第五条本业务委托交易按交易方向可分为多头开仓、多头平仓、空头开仓和空头平仓
多头开仓指客户以账户贵金属作保证金买入账户贵金属头寸,多头平仓指客户将账户贵金属多头头寸卖出平仓,空头开仓指客户以货币资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