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07-18发布2006-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7119—1993《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
本标准与GB/T7119—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修订为:适用于工业企业的节水评价工作,其他企业节水评价工作可参照本标准(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第2章);——术语和定义修订为:删除了原版术语,添加了10个术语(第3章);——修订原版第5章的内容,改为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增加了废水回用率,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用水综合漏失率、水表计量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附录A);——删除了原版第4章,修订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第4章);——增加了评价指标体系(第5章)、考核要求(第6章);评价程序(附录B);——删除了原版第6、7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中国石化水处理技术服务中心、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明红、李爱仙、杨尚宝、彭妍妍、刘红、祁鲁粱、孙文章、秦福兴
1范围本标准规定节水型企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要求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节水评价工作,其他企业节水评价工作可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