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地点:三、委托范围和内容:(一)委托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维保内容:(甲方要了解维保的具体方式、方法;维保中,甲方要派人参予)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似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的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动水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1(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