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用人员,是指我局在编制以外,以合同形式聘用的各类事务性辅助人员,在具体工作科室的指导及安排下工作
第三条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参加局组织的一切活动和有关学习培训
第四条聘用人员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本着体现尊重人、关心人、使用人的原则,力求通过强化聘用人员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职工队伍
二、招聘条件与程序第五条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聘用人员,应聘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
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1—3.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和相关专业技能
临聘人员除个别岗位外,文职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驾驶岗位具有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及驾驶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对口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厨师岗位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如特殊工作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招聘程序聘用人员的招聘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基本程序是:1.聘用申请
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求,提出聘用人员申请,并经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
对外发布招聘公告等,有意向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局报名,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用人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察、体检等,确定拟聘用人选
经公开招聘决定聘用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工作的,由用人科室及局人事教育科提出正式聘用的意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