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范例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设立董事会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项目期别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情况实缴情况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首期第二期第三期合计货币出资额:(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