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篇一】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根据进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
截至**年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31人,累计解除矫正45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576人
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20人以上,(2024最新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30人以上
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7
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15:1
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加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加乡镇中心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社区参加度不高
社区矫正的社区参加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
假如没有社区参加,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
宽阔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
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621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
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
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舞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三)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我县是人口大县,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