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党廉建设情况汇报材料为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相关单位、干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推进预防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建立配合单位向牵头单位报告,牵头单位向县委分管领导报告,县委分管领导向县委书记报告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级报告制度
二、报告的形式报告分书面报告、会议报告两种,由各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后确定
(一)书面报告
由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就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写出书面报告,配合单位书面材料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形成书面汇报,由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分管领导报告
县委分管领导就落实职责范围内惩防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提纲,向县委书记报告
(二)会议报告
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召开配合单位联席会议,邀请县委分管领导参加,由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就落实职责情况向县委分管领导集中汇报,县委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指出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召开班子全体会议或全委会议,分管领导向县委书记或全委会就落实职责范围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情况向县委书记汇报
三、报告的时间报告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如有专项工作、紧急任务可随时进行汇报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完善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一年来,我局坚持“一手抓民政工作发展,一手抓党风和廉政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部署工作时,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具体是:班第1页共5页子第一把手负总责,对全局的党风和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是管好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洁自律工作;副局长管好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廉政工作,对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和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股室和下属单位领导管好股室和单位人员的廉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