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配合费协议总包单位(甲方):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乙方):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阳光尚苑7#-8#及幼儿园消防系统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总包配合服务费1
1、本工程配合费经双方约定为元()
2、经双方同意,乙方于进场时一次性支付甲方总包配合费
第二条甲方义务2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总包管理责任
2、甲方应提供办公室、会议室,并配备会议桌椅等办公设施
3、甲方应提供卫生设施、临时仓储点、卸货点、材料周转堆放场地
4、甲方应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提供零星水泥、钢筋等辅助材料
5、甲方应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不再收取电费、水费;从一级配电柜引出的配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
6、甲方应提供标高、定位线等
7、甲方应提供土建装修收口、成品保护、竣工资料归档等现场配合
8、甲方应按设计图纸及相应变更,对施工内容优先安排施工,并及时移交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3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要求施工人员
2、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文明现场施工管理,并派同志负责协调、配合双方的工作
3、乙方应服从监理单位管理
4、乙方应精心施工,保证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5、乙方应注意其他部分工程的成品保护,破坏无偿修复或赔偿
6、乙方应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及验收
7、乙方应进场前将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安全部门
8、乙方应负责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负责清运
第四条安全责任5
1、如阳光尚苑7#-8#及幼儿园消防系统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参照国家法律或行业规定执行
第五条争议或纠纷6
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