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防汛工作制度XX市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规范防汛办公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汛前、汛后及日常工作第一条每年2月至3月组织召开全市防办主任会议
总结上一年度防汛工作,部署汛前的防汛准备工作
3月底前提出当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第二条每年4月底前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提出调整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河、包库、包滞洪区责任人建议名单,落实联络方式;督促各县(区)落实本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库、包重点河段责任人
第三条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辖河道、水库防洪预案,沿海防风暴潮预案的修订、完善
第四条修改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每年6月15日前下达执行
第五条做好市防汛指挥部成员会、全市防汛工作会及其他有关防汛会议的准备工作
根据防汛工作需要,随时向领导提供防汛资料和防汛情况
第六条以省防办下发的《防汛检查手册》为依据,按照市1防办有关文件要求,层层进行防汛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
各县(区)及工程管理单位5月底前完成自查,市防办6月15日前完成全市检查
第七条6月底前完成市级领导包河、包库、包重点河段防汛检查
第八条按照省防办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和灾情报表,做好灾情统计上报
正常情况下,6—9月于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灾情;发生较重灾情时,要一次一报,随时统计,随时上报
第九条10月10日前完成当年防汛工作总结
第1页共8页第十条自本年度10月至下一年6月,检查水毁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情况,根据轻重缓急编排修复计划,筹措落实修复资金,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河道、堤防、水库、闸涵等工程设施和通信网络等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应急度汛工程计划编报
第二章汛期值班第十二条每年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