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职工制度建设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根据《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区县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意见》的精神,加速推进科研院所转制,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科技系统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对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所(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长期以来,科技系统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调动职工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凡是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和经济权益就能维护和落实,职工积极性就能被充分调动,改革推动就比较顺利,就能够较好地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拿出新的招法,创造新鲜经验,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落实职权是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核心
根据《企业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第1页共3页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拥有以下职权:(一)审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