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广西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动广西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是创造价值的主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细胞
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主导力量,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物质基础,其地位和作用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先后采取了承包制、租赁制、利税分流、让权放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国有企业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公司制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形式与运作规范的总和
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重要目标,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广西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与全国国有企业发展历程基本相一致
2000年,广西启动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并选择108户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2004年广西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建立以来,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壮大阶段,国有企业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十一五”以来,广西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重点方面展开
一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2008年以来,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初步健全,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要求,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第1页共8页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了国有产权代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是以推进国有企业购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