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时宜
什么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股东权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通常包括:重大事项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权、监权;管理监督权;分派股利权;优先认股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根据股东平等原则,任何股东均享有股东权,非依法律和章程规定,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但是,股东地位平等并非其权限大小完全相同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权限范围,通常与其责任形式相适应;股东的权利大小,一般同其出资份额相一致
优先股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
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
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特点: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2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对优先股附加了很多定义,如可转换概念、优先概念、累计红利概念等3
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