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思考关于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思考最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十办、部、局”联合作出了《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整村推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规定了在2020年之前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几项有关具体要求
这无疑是指导我们扎实、全面地抓好和谐文明新村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理念的进一步具体化
村一级,是国家最基本的单位,是整个社会的细胞
贫困村的存在,是整个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逐渐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
不难理解,只要每一个村特别是贫困村都建成了和谐文明新村,整个社会也就基本上变成了和谐社会
因此,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以说,没有一个一个的和谐文明新村的集合,也就不可能会有和谐社会的出现
本文里,笔者试图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就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有关问题,谈一谈一些粗浅看法,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旨在求教于专家学者,只作引玉之砖,多望不吝赐教
重大意义及指导思想构建和谐文明新村,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出来的重大战略举措
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贵州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扎扎实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在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