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该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领导体制、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一)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责任
完善政府办医体制
政府负责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探索多种有效形式,实现公立医院管办分开
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能
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公立医院运营监管和绩效考核
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各项投入政策,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
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第1页共10页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综合运用财政补助、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