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案例偿债能力分析【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信用经济的发展,举债经营已成为现代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和策略
举债经营的合理运用,能够给企业带来财务杠杆效益,有效地提高股东权益报酬率,但与此同时,债务也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甚或破产的风险
在投资之前,对企业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是企业预测风险、保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有效方法
【关键词】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资本结构影响因素【资料来源】腾讯网—财经频道—证券行情【正文】一、偿债能力的定义企业的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短期债务的能力
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因此企业有无偿债能力,是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相关利益者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对它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宝钢企业介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企改[1999]1266号文批准,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0年2月3日正式注册成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40号文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6日至2000年11月24日采用网下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
77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5]15号文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1日至2005年4月26日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50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
其中包括向宝钢集团定向增发30亿股国家股及通过优先配售、比例配售及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0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