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我国城镇生活垃圾问题:提高认识,更要付诸行动我国的生活垃圾问题一直存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说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落后,是和西方相比较而言的
例如,德国从民间到政府、从技术到社会支撑体系、从基本的经济战略到具体的伦理规则,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再例如,日本对垃圾问题展开“精细化”研究,不仅有垃圾处理设施、工艺装备、具体技术和工程标准,以及检测和监测手段,预期工艺和设施的寿命周期评估、突发事件应急的技术和工程替代方案等硬件,还有与之相配套的社会政策、体制和机制的软件建设
特别是对政府、企业和居民都有明确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规定,并把这些规定或者作为法律,或者作为规章与经济、政治措施相挂钩,做到家喻户晓
在我国,为什么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一直没有提到顶层设计上来,没有从本质上作为国家的第一责任把它落实
其中的问题千头万绪,最根本的问题是政府第一责任没有到位,第二是没有展开讨论具体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应当是怎样的模式问题
首先谈第一个问题,即政府第一责任问题以及为什么第一责任没有到位的问题
这首先是一个认识问题
似乎我国处于“初级阶段”,垃圾问题也只能采取“初级阶段”的方式来解决;此外,我国生活垃圾不能向国外那样进行精细化分类,原因既有“捡破烂一族”人群存在,也有垃圾填埋容易找到填埋的场所,还有老百姓也容忍甚至习惯了这种垃圾往远处堆放的方法
此外垃圾还有综合利用的一个方面
尽管一些环境科学工程专家在生活垃圾堆肥方面做了一些试点研究,但是重金属超标问题难以解决,即使解决了垃圾的重金属超标问题,垃圾肥料的市场也没有价格优势
还有一些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如垃圾焚烧,又受二噁英超标的制约
如日本在2000年时赠与哈尔滨市五个垃圾焚烧炉,结果因二噁英超标而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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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垃圾发电,由于垃圾热值不够还需要添加燃料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