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学习汇报总结深入新党章学习实践党章新发展外语系基层党组织关于学习新党章等总结外语系团总支2010-10-19为响应烟台大学党总支召开各支部换届大会的号召,外语系党支部共计16人于2010年10月19日下午2:30在一教四楼会议室学习并讨论了有关《烟台大学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细则》和《党章》的有关内容
重点内容在领读的基础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畅谈了学习《决定》的体会,现将学习讨论的结果汇报如下:一、深入学习《细则》内容,领悟选举工作精髓此次学习过程中,我们外语系党支部系统的学习了《烟台大学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细则》,对基层选举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细则》所称的基层党组织,是指学校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任期届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在召开党员大会一个月之前,向学院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下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
经学校党院批准后,如期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第1页共3页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