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解决我因公致残后失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报告关于申请解决公司搬迁建设过程中造成损失的报告尊敬的李县长,您好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新一代公司搬迁工业园区2011年就被列入全县工业发展项目内容之一,并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公司于2011年6月6日在工业园区正式开工建设,但由于土地等种种原因,公司在搬迁建设过程中造成三次施工而又三次停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新一代公司整体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建成年产1万吨杏制品生产线,建设内容修建车间、库房、办公等1
96万平方米,购置各种生产设备260台(套)件,安装10吨锅炉,增设360kva供电线路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项目施工进度及问题自2011年3月20日开始,您和石县长多次同工业、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现场办公,第一次将我公司新址决定建在西至金龙沟口东至消防队对面
共占地60亩
建设项目于2011年4月交设计部门作出平面设计及施工图纸,同施工队签订了施工合同,2011年6月6日第一次开工,就遇到了周围村民以未付工业园区土地征用款和未修排洪沟为由扣押施工设备、造成停工二个多月
经有关领导、部门与群众的无数次沟通协商,村民终于同意开工建设
几经周折2011年7月21日,我们又第二次开工建设,却遇到了万世天燃汽公司以该地块属他们所有为由,再次阻挡停工
7月23日上午,石县长召开了土地、规划、石油办、万世天燃汽公司和新一代公司参加的协调会,会上万世天燃汽公司提出了不同意变更选址及若要搬迁需高额补偿的要求
最后,第1页共3页石县长提出了让我们重新选址建设的要求
为了顾全大局,减少政府赔偿费用,我们服从了石县长提出新厂址东移的安排,并重新变更了设计方案
2011年9月24日国土局又通知我们在交警队对面进行变更地址后的第三次施工
9月25日,施工队开始在交警队对面放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