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论研究: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情况的分析研究中国农村基层干部,如村长等村级干部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的制度已经实施有20多年了,在取得成绩的同少,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问题
这种村民自治的制度性被广泛讨论
虽然存在着分歧,但是几乎所有人都一致认为,不论村民自治成功与否,它都不会对中国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什么影响
因为村民委员会毕竟只是农村居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怎么可能会对政治体制产生影响呢
本文不同意这种观点
我们认为,村民自治正在、并且会不断地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影响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村委会直接选举对选举制度的影响村民自治的最重要也是最直观的一个特征就是,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尽管在村民自治的实际选举中问题很多,但人民直接选举的制度特征和模式已逐渐深入人心
受其影响,自1998年12月以来中国已有多个乡镇成功地实现了乡镇长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尝试
村民既然有能力直选村委会干部,相关地方的试点也表明人民有能力直选乡镇长,那么按照这个逻辑,问题就来了:县市长能不能进行直选
省长能不能进行直选
地市级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能不能进行直选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乡镇长直选并没有成为一种制度,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违反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其他各级行政首长和地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就更不可能进行直接选举了
那么,在不损害人民基本权利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对中国的选举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改革呢
为什么不能对宪法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呢
目前认为直接选举不宜向更高层次扩展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否认直接选举的价值;二是认为选民素质还不够高,缺乏政治参与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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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三是中国选民数量极其庞大,组织如此大规模的直选缺乏可操作性;四是违反宪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这些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