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党支部工作制度为加强我校党总支与党支部建设,逐步实现党的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学校建设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党章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
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同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三)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支委会由三人组成,设支部书记、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宣传委员各一名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委员每人每年度至少找三名党员谈心,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
每名党员每年度至少找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群众谈心,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建工作和对党员的意见,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
(五)党课制度:1、学习时间
每学期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第1页共3页2、学习内容
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和典型经验,学习党建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上党课或做经验交流,要做好学习笔记
3、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党总支统一组织
(六)党员组织发展及关系接转制度支部要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一名党员联系人,联系人要根据具体实际,了解入党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