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CodefordeformationmeasurementofbuildingandstructureJGJ8—2007J719—2007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7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2007,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9月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和代号;3.基本规定;4.变形控制测量;5.沉降观测;6.位移观测;7.特殊变形观测;8.数据处理分析;9.成果整理与质量检查验收
修订的内容是:1.将标准的名称修订为《建筑变形测量规范》;2.增加了第2、7、9章和第4.5、4.8、6.4节及附录C;3.将原第2章作较大的修改后成为目前的第3章;4.将原第3、4章修改并合并为目前的第4章;5.在第4、5、6章中分别增加“一般规定”一节;6.将原第6章中的日照变形观测、风振观测和裂缝观测放人第7章;7.对原第7章作了较大的修改和扩充后成为目前的第8章;8.对有关技术要求和作业方法等作了较为全面的修订;9.设置了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综合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