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效能监察制度一、文化局主要职责第一条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执行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第二条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文化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第三条研究、指导、推动全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制定文化事业劳动人事工资方面的管理方法。第四条研究拟定全区文化经济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第五条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管理群众文化,指导、协调、推动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第六条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第七条管理全区公共图书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的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室相互合作、协调发展。第八条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指导全区文物考古工作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第九条综合管理全区电影事业,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第十条管理全区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制度,做好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和著作版权市场的稽查工作。第十一条负责审核、报批书报、音像出版单位和管理电子出版物市场,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查处违禁出版物;管理全区著作权工作(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负责区“扫黄打非”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图书发行工作。第十二条管理全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络工作。第1页共5页第十三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接受企业、投资者、经营业主和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第二条第一责任人对外来办事人员所提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政务公开)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第三条对外来办事人员所提问题和要求不能一次办结的,要做出耐心、细致、准确的解答,不得推脱和误导。第四条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主动、热情、负责地介绍到有关科室。第五条涉及到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要与有关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并跟踪督办,直到事情办结。第六条对所提咨询事宜是本部门的,应告知负责科室、负责人姓名、办理程序等;所咨询事宜非本部门的,应告知应去的部门名称、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第七条接待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忌语。三、服务承诺制度第一条承诺服务内容1、加大文艺创作生产力度,提高艺术教育水平,扩大对外交流渠道。2、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3、继续组织“扫黄打非”专项斗争。4、坚持繁荣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文化市场建设。5、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条承诺服务质量1、组成文艺创作和生产专项推进组,推出优秀节目。2、努力争取资金,改变“两馆一站”落后面貌、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提高活动层次、品味和质量。3、巩固“扫黄打非”成果,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4、以“网吧”和音像市场为重点,在发展扶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第2页共5页5、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条承诺服务标准1、工作人员要文明开展工作,做到服务热情、主动、周到,举止言谈注重礼仪,使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去。2、行政执法人员要遵纪守法,勤政高效,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文明礼貌,清正廉洁,维护和树立文化工作者良好的形象。第四条服务承诺监督1、设立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热线,面向社会公开投诉热线电话号码:4434561。2、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对服务承诺内容进行监督。3、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出的各种意见、举报、投诉,责成有关科室认真查处。四、限时办结制度第一条对申办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核发相应许可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二条对换证、补证的,符合要求随到随办,不符合要求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指导其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三条有“法定时限”的,要本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