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农地制度改革征文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数据显示,1978—1984年,中国农业产出平均每年保持了7
7%的增长速度
1984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总产值以不变价计算增加了42
23%,按照生产函数估算,其中约有一半来自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
若以生产反应函数估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为42
2%,提价贡献为16
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作为中国农民的一次伟大创举,它不仅迎来了中国农业增长的“黄金时期”,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上亿人的温饱问题
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2
5亿人下降到1
3亿人,贫困发生率从30
7%下降到15
1%,成为人类消除贫困历史上的一项奇迹
同时,它使整个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期
应该说,中国的农民为启动中国的改革开放立下了首功
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业增长中的全部问题
所以从理论研究视角,针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历史局限性,笔者认为深化改革释放更大的制度能量是大势所趋,为此提出六方面完善建议
完善六个方面,可释放更大的制度能量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
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法,村民对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既不能出卖,也不能转让,即使是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和抵押
这种集体土地所有权,排斥了村民集体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对农地转用的自主支配权和在征地过程中的议价权,从而排除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净福利的权利,造成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没有获得相应的非农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更没有转化为城市居民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首先,乡镇政府是国家机关,许多乡镇又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究竟谁是乡(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也就模糊不清了;其次,村民小组虽是基础,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