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城乡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精神,为了将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村管理、改善和提升我镇整体形象,为村民营造一个温馨、宜居、文明、卫生的环境,确保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我镇“三项整治活动领导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组的和爱委办领导组,以及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规范运作,有章可循,以此推动我镇环境卫生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改善镇容镇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村民参与、互相监督的原则
二、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
村容村貌的要求是:(一)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
’(二)在主干道路、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监督、包秩序”
’(三)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
“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
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如有损坏,产权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第1页共12页放物料
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一)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