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禁管理制度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
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
第二条公司大门放行时间:6:30-21: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罚款200元并开除处理
第三条宿舍门放行时间:早上6:30-8:30,中午11:40-13:30,晚上:17:30-23:20
晚上外出人员于23:20前回宿舍、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
宿舍铁门除特殊情况才可开启,原则上常关闭
第四条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离职人员申请单》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及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五条公司员工拿生活用品出宿舍,需作例行检查,方可放行
第六条公司各种物品均需凭相应出门单据放行:1、成品出货凭成品仓签发的出货单;2、外加工凭半成品仓外加工单;3、原物料需退换货时,凭物料仓签发的退货单放行
保安人员依相应单据,物品和数量核对无误时方可放行
保安人员对出门证单据分类夹放,每天8:30以前将前一天出门单据送交行政部
第七条供应商来公司送货时,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后,方可放行进入公司
第八条快递公司送的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如需付相关快递费用时及时通知对应人员签收,保安应做好收、发工作,并登记
第1页共16页第九条外来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报告行政人员并加以确认
第十条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人员应要求
其本人打开坐箱及工具箱进行检查,如有手提袋者需一并检查
第十一条来访者办事完毕,需由接洽部门人员送至公司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