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电气车间应急照明(含手持式电筒)应急操作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电气车间应急照明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车间应急照明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6条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5
3节/第9章dl5061-1996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t5140-2001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第7
11条4职责4
1计划调度组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各总降对所辖配电室应急照明进行测试,同时协调人员配合生产车间工序对应急照明进行联合测试
2技术组负责应急灯的技术管理与技术支持
3材料员负责车间应急灯的材料计划申报
4电气维修班组负责应急照明的安装、维护工作
5安全组负责应急照明的监督管理
6各总降按照区域责任管理原则负责对应急灯的日常检查、记录
5管理内容与要求5
1应急照明工作原理5
1分厂办公场所、宿舍楼目前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包括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
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
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第1页共3页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
2生产区域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采用电源集中控制,以普通220v交流照明灯具为主,平时应急照明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