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1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表彰和奖励规定2
1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奖励,奖励由各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
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2
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2
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车间予以奖励,奖励由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
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2
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2
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车间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2
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第1页共6页100%;2
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2
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2
3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5000元2
1避免了群伤事故者;2
2避免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者;2
3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者;2
4避免了主要发配电设备损坏事故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