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队机关车辆管理,节约经费支出,保证机关公务用车,促进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一)安排好队领导工作用车;(二)队干部职工因公乘飞机或去吉安火车站、汽车站坐车出差的,可派车辆接送;(三)干部职工因工作任务紧急、领送机密文件或携带有笨重物品时,在市区范围内可派车
(四)队组织的会议及全国性、地区性会议,由队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用车;(五)各科室组织的专业会议一般不安排会议用车;(六)各科室下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一般不派车,如遇特殊情况或任务紧急,由分管队领导带队可派车;队统一组织的大型xx、普查、执法检查等可派车
(七)国家xx局和总队及外省(市、自治区)xx系统的处以下干部因公来xx市队,可派车到车站、机场接送,并可在市区范围内用车,原则上不派车到其它设区市;国家xx局和总队处级以上领导因公来市队的,应做好用车保障;外省(市、自治区)xx总队处级以上干部来队联系工作的,经有关队领导同意后做好用车保障;(八)安排好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因公用车和看病市内用车,其他退休干部职工因患重病、急病可派车;(九)队机关干部职工因患重病、急病可派车
二、车辆派遣办法(一)符合车辆使用范围的,在市区内因公用车,用车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用车,统一派车
(二)离开xx市区(出收费站)因公用车,用车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报经队长同意后,统一派车
三、车辆维修保养(一)驾驶员要自觉爱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清洁、车况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1页共2页(二)车辆修理必须由本车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队负责人同意后,到队招标定点的修理厂修理;一次性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的,须经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修理;在出差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与队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就地修理,修理费由用车人和驾驶员、队办公室主任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提交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