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简介】2016年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其中新增18种,对2项开放性条款进行了整合,对16种职业病的名称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近日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
为了保持与《职业防治法》中关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表述一致,将原《职业病目录》修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呼吸疾病二、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五、职业性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八、职业性传染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最新增加职业病名单政策解读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
陶工尘肺10
电焊工尘肺12
铸工尘肺13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
过敏性肺炎2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
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
接触性皮炎2
光接触性皮炎3
电光性皮炎4
化学性皮肤灼伤8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
化学性眼部灼伤2
电光性眼炎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
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
钡及其化合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