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安全生产公约一、自觉搞好安全生产,主动维护安全环境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不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挖沟引水,违章搭建
三、严禁未满12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
四、严禁在照明线路、广播线路上私拉乱接电线,出现故障,必须找电工维修
五、严禁私藏枪支、弹药、炸药、雷管等危险爆炸物品
六、严禁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载人营运,严禁摩托车载三人和无证驾驶
七、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八、不搭乘违章车辆,做到骑车、走路不违章,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九、注意防火,严禁在居民区、林区燃烧桔杆、麦杆,家中要做到人走火灭
十、村民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活动,争当文明村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一、村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根据镇安委会的会议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管
二、特殊情况下,安全例会可同村支部、村委会工作会议同步进行
同时工作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三、凡隐患整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社、单位共同承担的,第1页共21页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其各自责任、义务,分工负责,并按要求如期完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广大村民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特制定本制度:一、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村内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