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辖内金融和社会的稳定,确保金融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避免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况,特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赣州监管分局各科室、监管办事处发生重大人身安全、财产损失、涉及银监分局员工的各类案件及对本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辖内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现挤提、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案件(以下简称六类案件)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
二、报告标准(一)分局系统内报告事项1、分局各科室、监管办负责人、工作人员意外发生重伤、死亡、不明原因失踪的情况
2、分局各科室、监管办发生被盗造成五千元以上财产损失的情况
3、分局各科室、监管办工作人员涉及经济、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情况
4、分局及监管办办公场所失火情况
5、分局各科室、监管办工作人员重大泄密事件
(二)关于挤提事件的报告标准存款非正常大幅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头寸不能满足客户正常取款要求
(三)六类案件的报告标准1、发生5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2、发生计算机犯罪50万元以上的案件;3、发生10万元以上的盗窃案件;4、金融部门现金或运钞车被抢劫的案件;第1页共3页5、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重大爆炸造成职工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6、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被绑架的案件;7、丢失、被盗枪支的案件;8、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
(四)高管人员任职期间重大事项报告1、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发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2、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3、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因辞职、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