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姓名:系别名称:专业班级:学号:黄骅李阳政治法律系法学本09220097182072009718214内容提要所谓个人破产制度,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
有些人由于商业失败,或者遇到难以承受的灾难,对外欠的巨额债务无法清偿,个人财产资不抵债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遇上没有财产的,便会产生执行难的问题,以致债权债务关系难以了解,如何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和稳定经济发展成为首要问题
本文将通过限制破产条件、明确区分破产财产和自由财产、保障债权人利益等方面进行论述,阐述目前我国的制度和经济发展的现状,有必要构建个人破产制度
关键词:个人破产债权人利益破产财产我国近年的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逐年增加
据有关银行的统计,1998年以前,个人消费贷款还是零,到了2004年底,这个数字为2万亿元,占整个金融贷款的10%
前两年银行住房消费贷款的不良率不到1%,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逐步显现,不良率有上升趋势
随着银行信贷的放开,人们观念的改变,尤其是“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借贷消费,使得许多家庭“赤字”很高
有些人由于商业失败,或者遇到难以承受的灾难,对外欠的巨额债务无法清偿
汶川地震直接表明了社会对个人破产制度的需求
对那些没有购买保险而房屋毁损的群众,如何归还按揭贷款成了一个难题
只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才能充分调动各利益主体和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才能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个人破产制度是破产者、社会损失最小化的一种制度安排
一、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一)个人商行为的普遍化近年来民营企业和非法人的商业活动发展十分迅速
但是非法人经济实体一般有规模小、资金少、技术力量薄弱等特征
第1页共38页出现登记的多、注销的也多的现象
由于个人财力的薄弱,在市场竞争中陷入经济困境,处于实际破产的状况比比